財務委員會的職能是協助本堂神父管理一切堂區資產,使之合乎社會及教區法規。財務委員會在 法例上是本堂神父的顧問及諮詢組織,直接向本堂神父負責。
法例規定本堂神父為財務委員會的當然主席。財務委員會最少須有三名委員,由本堂神父委派,任 期由一至三年不等,可以連任。委員應有財務和管理經驗及能力,法例亦賦予其中一名委員成為堂區議會會員的權利。
財務委員會職能包括:
本堂神父在以下的事項亦須獲財務委員會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:
現時,財務委員會屬下亦分多個工作小組如簿記及報表定制小組、收集及點存奉獻小組及電腦資料輸入小組等。委員及各小組成員包括多位會計師、財務分析師、銀行家、電腦程式員、工程師、企業家及其他具有財務或管理經驗的教友。
2017 - 2018 財務委員會成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