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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nance Council

Finance Council -2

財務委員會的職能是協助本堂神父管理一切堂區資產,使之合乎社會及教區法規。財務委員會在 法例上是本堂神父的顧問及諮詢組織,直接向本堂神父負責。

法例規定本堂神父為財務委員會的當然主席。財務委員會最少須有三名委員,由本堂神父委派,任 期由一至三年不等,可以連任。委員應有財務和管理經驗及能力,法例亦賦予其中一名委員成為堂區議會會員的權利。

財務委員會職能包括:

  • 製訂堂區財務預算案;
  • 製訂堂區財務報告及核實半年結;
  • 按堂區的財務預算案審查堂區的收入和開支狀況;
  • 嚴格控制堂區會計制度,使符合教區會計的規定;
  • 審閱所有包括人事任用的合約;
  • 定期檢查堂區資產,進行適當的維修;及
  • 支持堂區籌款活動等。 

Finance Council -2

本堂神父在以下的事項亦須獲財務委員會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:

  • 簽署任何大型項目合約;
  • 不按捐贈者或有關當局的意願運用任何固定資產;
  • 以教堂或堂區流動資金作任何投資; 或
  • 任何超過一萬元的大額開支、採購或維修事項。 

現時,財務委員會屬下亦分多個工作小組如簿記及報表定制小組、收集及點存奉獻小組及電腦資料輸入小組等。委員及各小組成員包括多位會計師、財務分析師、銀行家、電腦程式員、工程師、企業家及其他具有財務或管理經驗的教友。

2017 - 2018 財務委員會成員

  • Fr. Thomas Loh
  • Gary Chan
  • Charles Hui
  • Molica Lam
  • Josephine Lo
  • Paul Tam
  • Cecilia Yung